各院系(部)及所属实验室: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2024 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4〕20 号)精神,2024 年将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2022—2023学年各实验室《实验开出情况表 附件2》《实验室人员基本情况表 附件3 》和《实验室基本情况总表 附件4》电子版下发,要求在三个附件表格基础上进行修改,具体修改要求为:新增实验追加在后面用红色标注;对于以后不再开设的实验用蓝色标注(将永久删除);需更改的实验更改部分用红色标注;新生成表格表头要改成2023-2024学年。
请各院系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实验室进行填报,表中填报数据时间要求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请各实验室严格按照附件5填报说明进行填报。纸质版各院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9月1日前报送教务部15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jwcsjjxk@czmc.edu.cn。
有多个实验室的实验教学中心须将中心各实验室数据分别汇总后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基础医学部所属各实验室报基础医学部汇总后统一上报教务部实验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郎艳芬 电话:3151198
附件: 1.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2. 实验室实验项目开出情况表
3. 实验室人员基本情况表
4 .实验室基本情况总表
5. 填表说明
教务部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