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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医学院教材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9-12

长治医学院教材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建立健全教材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打造一流课程教材体系,根据《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及《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材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教材是指开展教学过程中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本办法所称境外教材是指用于教学的境外原版图书,经授权在境内影印或翻译出版的图书,综合境外教学资料形成的讲义,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

第三条  学校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第四条  学校科学规划教材建设,重视教材质量,突出教材特色,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加强教材选用管理,严格落实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要求,严格遵守境外教材选用管理规定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为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学校成立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设主任2名,副主任1名,成员若干名,主任由学校书记和校长担任,副主任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各院系(部)院长(主任组成。教材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代表教材建设委员会负责日常教材选用、订购、供应等具体的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六条  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的职责

(一)教材建设规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评价

(二)管理教材建设基金。

(三)审核并推荐参加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的主编、副主编、参编人员名单

(四) 评选优秀教材。

开展教材研究工作。

督促检查有关教材工作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经常性听取教师学生对教材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责成有关部门落实。

教材编写与审核

第七条  教材编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反映相关学科教学和科研最新进展,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落实课程思政建设要求和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要求,满足人才培养专业认证标准和学科评估要求,全面准确阐述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学术体系。选文篇目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能反映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和创新潜能。

(四)编排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教材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人才培养规律。了解教材编写工作,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新兴学科、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教材编写人员在教材立项审批前(含本校教师参加外单位组织的教材编写活动),需经所在部门党组织审核同意,方可列为教材编写人员上报审批。

通过立项审批的教材方可开展教材编写工作。教师所在院系应加强教材编写过程管理,督促教材编写人员按照编写计划编写教材,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保障教材编写进度。

学校教材须及时修订,根据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学术研究最新进展等,充实新的内容。建立教材周期修订制度,原则上按学制周期修订。及时淘汰内容陈旧、缺乏特色或难以修订的教材。

十一 学校加强教材编写队伍建设,培养优秀编写人才;支持全国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学术水平高且教学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参加教材编写工作。加强与出版机构的协作,参与优秀教材选题遴选。

第十  学校设立教材建设基金。从基金中拨出款项,对担任国家级、部委规划教材,以及人民卫生出版社等国家级出版发行教材的主编、副主编、编者因教材编写工作外出参加会议的费用报销。

第十 学校教材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坚持凡编必审。教材审核应严把政治关、学术关,促进教材质量提升。政治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学术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严格执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标准要有机融入教材内容,不能简单化、两张皮;政治上有错误的教材不能通过;选文篇目内容消极、导向不正确的,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或社会形象负面的、有重大争议的,必须更换;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价值观和品德作风有问题的,必须更换。

第十 教材审核由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集中审核的方式,经过集体充分讨论,形成审核意见,得出审核结论,教材审核通过方能编写。

第四章  教材选用与审核

第十 教材选用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二)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对本校教师编写并获国家、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以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结合教学实际可优先选用。对已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必须按要求统一选用。

(三)适宜教学。符合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四)合理规范。教学过程中教材选用应注重延续性和传承性,教师不能随意更换教材。对于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十六 对境外教材的选用须坚持为我所用,凡选必审的原则,严把政治关、学术关和适用关。对不符合规定的,或使用过程中发现内容有问题、知识陈旧的境外教材,须及时更换。对境外教材选用和管理的其他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  教材选用的审核工作。凡属教学计划规定开设课程所需的教材,应由主讲教师提出申请,经教研室认真讨论确定后,教研室主任签字,报所在院、系、部审核,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提交至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集中审核的方式,经过集体充分讨论,形成审核意见,得出审核结论,教材审核通过方能使用。

第五章  教材征订

十八  教材征订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教务处向各院系提供春、秋季教材预订时间,各院系应配合教务处在此期间内一次完成教材的征订,并要求各教研室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填写教材征订表,将各类教材的使用年级、专业、教材名称、出版社等信息以书面形式上报教务处,不得漏订。

(二)征订教材必须按各专业教学计划进行,不能自行更改,如更改教学计划须由教务处审批同意。

(三)每学期订购供一届学生使用的教材。如有特殊情况,两届及以上学生教材必须一次性订购的,应经教务处及分管校长审批同意后,方能预订。

(四)各种专业教材只能确定一种,不得同时确定两种教材在同一时间同一教学班使用。各院系)、教研室不得自行在外预订教材。

第六章 教材的评估

十九  教务处和各院系要定期组织师生有计划的对所使用的教材(含自编实验指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好的教材,可继续使用;差的教材停止使用,另选。

二十  教务处和各院系要将教材质量评估工作作为教学工作的重点内容来抓,教材质量评估采用专家评议与学生调查问卷方式进行。

第七章 检查监督

二十一 学校建立教材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教材工作的检查监督。

二十二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教材须停止使用:

(一)教材内容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存在问题。

(二)教材内容出现严重科学性错误。

(三)教材所含链接内容存在问题,产生严重后果。(四)盗版盗印教材。

(五)用不正当手段严重影响教材审核、选用工作。(六)未按规定程序选用,选用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材。

(七)在教材中擅自使用国家规划教材标识,或使用可能误导学校教材选用的相似标识及表述,如标注主体或范围不明确的规划教材”“示范教材等字样,或擅自标注全国”“国家等字样。

附则

二十三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