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3级、14级相关专业实习前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部:
请相关教学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具体考试安排请查看附件《实习前考试安排》
二、涉及到学生管理的院、系、部负责通知本院系学生参加考试。
三、院系部负责安排好院系监考老师,安排的第一个监考老师提前30分钟到教务处1514室领取该考场全部试卷。考试结束后,考场监考人员在1514装订该考场全部试卷。
四、科目考试结束后3日内将成绩报至教务处。
五、北区7、8考场为梯形机构,特将教室结构示意图上传以供参考。
六、试题电子版最迟于6月8日前送至教务处1514室。
教务处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