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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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我校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中三个教学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4-10-30

各相关系部: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中三个教学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教高[2011]6号)》和晋教高〔201421号通知精神,推进我校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的实施,按照长治医学院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201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希望各系部要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作为加强教学工作,实施强校工程的重要内容予以高度重视,合理规划,精心组织,力争取得显著的建设成果,推动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学校将在校级质量工程申报项目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请申报者登录http://www.sxedu.gov.cn/省教育厅高教处)和长治医学院校园网,查看相关申报文件,下载有关表格(均按省级项目申报书填写)。

特色专业、教改项目(一式三份)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一式两份)申报材料纸质版务必于20141120日前报送教务处151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zyxyjwc@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段    13513558268 ,赵丽萍 18635552612

注:2015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水平提升工程申报要求

1. 2011年——2014年作为项目主持人成功申报立项教学改革项目的教师,今年在原申报项目未结题前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教学改革项目。同时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在研的项目不得超过两项,主持和参与两项项目的教师在原项目结题前不能参与2015年教学改革项目。

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者为非毕业班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三年级及三年级以下的学生均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并确保在校期间完成项目的研究任务。未结题者不予申报。

长治医学院教务处

201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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