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参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院系安排好本院的监考老师完成好监考工作。安排的第一个监考老师于开考前30分钟到1514室领取试题到考场,其他监考人员于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考试开始前,监考教师要在考场宣读考试纪律,并在黑板上写明“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考试结束后到教务处统一装订。
二、相关监考人员应认真学习《长治医学院考生(监考、巡考人员)守(职)则》和《长治医学院教学和教学管理差错与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监考教师给予相应处理。
三、 送卷时间及装订
1.试题份数为500份以上的考试,相关院系部于6月29日前将电子版(A/B两套)试题送至教务处1514室,试卷印刷由教务处负责,装订由各相关院系负责。具体订卷日期由教务处安排。
2.试题份数500份以下的考试,相关院系部最迟于该门考试前5天前将电子版(A/B两套)试题送至教务处,送卷当天由试题承担单位装订该门试卷。
3.试题按照教务处规定的试题模板(http://jwc.czmc.com/info/1022/1355.htm)排版。
四、涉及到学生管理的部门请提前通知学生查看下载考试安排。
五、本次申请缓考的学生和不及格学生参加下学期开学第三周的重修考试,考试试题启用B卷,题型、难度和A卷相当。
六、科目考试结束后3天报送成绩。
七、北区9、10教室在图书馆东侧音乐治疗与传播学教学基地一层和二层; 66、67、68、69、70教室在临床技能中心五层。
八、南校区考试课由课程承担单位自行组织,并于7月6日将考试安排表电子版交至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