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0届本科毕业生进行学士学位论文检测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部: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长治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长医教字〔2015〕28号)、《长治医学院本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管理规定》(长医教字〔2016〕第12号)、《长治医学院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长医教字〔2015〕27号)等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学术行为及学位论文管理,切实加强良好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将对2020届本科毕业生进行学士学位论文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生物医学工程、药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运动人体科学、康复治疗学、应用心理学、音乐学(音乐治疗方向)、医学实验技术、预防医学、传播学、精神医学11个专业的2020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
二、检测要求
本次检测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http://vpcs.cqvip.com/organ2018)大学生版。为便捷快速检测论文,提高检测效率,建议毕业论文采用统一的电子文本格式,文件命名为:学号-学生姓名-论文题目,例如:201512030101-张三-企业产品结构演化机制及优化调整。
三、检测流程和时间安排
各有关院、系、部要切实做好学生学士学位论文的审核和检测工作,检测分初检和复检两个阶段。
1.初检:各有关院、系、部根据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在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初检时间。
2.复检:对于初检后需要修改的毕业论文(设计),限期修改后进行复检。
3.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院、系、部检测工作须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3天结束,检测结束后一周内将检测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加盖院系部公章报送教务处备案。
四、检测结果认定标准及处理办法
1.通过检测
毕业论文(设计):理工类R≤30%,文科类R≤40%;文献综述:R≤50%(是否修改由指导教师和学生自定。)
2.疑似有抄袭行为
毕业论文(设计):理工类30%<R<50%,文科类40%<R<60%文献综述:50%<R<70%(修改后复检,复检通过后参加答辩;复检仍未通过,由相关院系部或专家组进行鉴定并出具书面鉴定报告作出:(1)论文修改后答辩;(2)取消答辩资格,成绩计“不及格”,一年内重修学位论文。)
3.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毕业论文(设计):理工类R≥50%,文科类R≥60%;文献综述: R≥70%(经相关院系部或专家组鉴定,如确认学位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的,应出具书面鉴定报告作出:(1)取消答辩资格,成绩计“不及格”,一年内重修学位论文;(2)开除学籍的处分。)
五、其他事项
1.各相关院、系、部要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长治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长治医学院本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管理规定》、《长治医学院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并指定专人进行检测工作。
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相关院、系、部应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归档工作,主要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答辩许可证》、《答辩记录单》、《质量评定表》、《指导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外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申报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质量分析报告》等。
3.答辩结束后,请报送《长治医学院 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和毕业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一份,作为建立长治医学院学位论文数据库之用。
教务处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