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办学生证的通知
各院系部:
本学期学生证补办工作将统一于11月20日-22日进行,请各院系部务必严格按照补办学生证流程进行审核,汇总后填写附件1《______(院系部)补办学生证名单》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来教务处1511室补办,逾期不再办理!
具体流程如下:
遗失学生证的学生持市级以上报纸学生证挂失证明和1寸红底照片一张,在学院教务处网页下载并填写《补办学生证申请表》。
学生本人将补办学生证申请表、报纸报送至各院系部进行审核。
各院系部将审核通过的资料和附件1于11月20日提交至教务处1511室,并按照补办人数将学生证领取回去填写(填写基本信息并贴好照片)。
院系部将填写完的学生证最晚于11月22日交回至教务处。
教务处教务科报分管处长、院长批准,到院办统一盖章。
学生本人于次周到学生所在院系领取学生证。
教务处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