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导师
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务字【2016】61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的通知》(教高厅函[2016]90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导师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建立校内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并在此基础上择优向省教育厅、教育部推荐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请各单位(部门)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确定的选聘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积极推荐创新创业导师,原则上高校教师(含校内外)不得超过30%,尤其要注重吸收参与我校各专业人才培养和师资培养工作的实践教学基地,以及产学研基地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
推荐工作遵循“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推荐单位(部门)要对推荐的导师人员进行排序。请单位(部门)于2016年12月5日18:00前将《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推荐导师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单位名+推荐导师汇总表)报教务处1511室。
联系人:赵丽萍
联系电话:3151198
邮箱:czyxyjwc@163.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的通知》(教高厅函[2016]90号)
附件2:《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导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3:《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推荐导师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11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