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届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及指导教师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部:
按照《长治医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及指导教师评选办法》的要求,请各相关院系部于本单位学位论文(毕业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2周以内,组织相关教师评定本院系部拟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数量控制在本院系部学士学位论文总数的15%以内。各院系部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毕业设计)确定后,应在3个工作日以内,向学校教务处报送所推荐的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的相关纸质和电子版材料。
教务处根据各院系部推荐的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次序,结合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结果对各院系部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毕业设计)予以审核,并确定入选长治医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的名单,获选优秀学位论文(毕业设计)的指导教师即获评为优秀指导教师。
上报材料包括:长治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考核表、长治医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推荐表、长治医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汇总表、长治医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推荐表。截止日期: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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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苗知春
联系电话:13363550050
电子邮箱:miano@126.com
长治医学院教务处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