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转专业学生课程重(补)修管理暂行规定
﹝2016﹞010号
按照我校《本科学生转专业暂行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四年制学生在第二学期进行转专业申请,五年制学生在第四学期进行转专业申请。现对转专业学生课程重(补)修做如下规定:
一、补修课程的确定
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学生本人应及时参考《长治医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确认进入新专业后需要补修的课程,具体要求如下:
1、在新专业中课程名称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且学时学分大于等于原专业课程学时学分的,不必补修。
2、其他情况课程(包括考查课)均需补修,转专业学生毕业时,必须修完新专业教学计划的所有课程,且获得相应学分。
3、学生转入新专业后第一周,须填写《长治医学院学生补修课程计划表》,由学生所在院系参照专业培养方案对《长治医学院学生补修课程计划表》进行审核后,统一交由教务处备案。
二、补修的形式
1、补修课程性质如为考试课,学生应在期末考试前2周及时向教务处提交《长治医学院学生课程补修考试申请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
2、补修课程性质如为考查课,学生应在课程考试前2周及时向开设课程的相关院、系、部提交《长治医学院学生课程补修考试申请表》,由院、系、部自行安排考试。
3、补修可通过自修、跟班补修两种形式。新专业补修课程如涉及到实验部分,须通过跟班补修实验部分,并取得相应的实验成绩。
三、原专业已修课程
对于原专业已修课程中的及格课程,可作为选修课记录成绩和学分;对于不及格课程,参考《长治医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如该课程为新专业要求的研修课程,则必修重修后按照要求参加重修考试;如该课程不是新专业要求研修的课程,无需再参加重(补)修考试。
四、成绩管理
转专业后补修课程的考试成绩为初修成绩,按原始成绩录入。重修课程的考试成绩,通过后统一为60分(及格)。成绩录入完成后,学生可登陆长治医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或教务处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查询。
附件: 附件1《长治医学院学生补修课程计划表》
附件2《长治医学院学生课程补修考试申请表》
教务处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