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办理成绩单的通知
相关院、系、部:
因学生就业、考研等情况需要办理成绩单,办理成绩单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个人自行打印成绩单(有效成绩)。
2、学生将成绩单交之所在专业院、系、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加盖该院、系、部公章。
3、成绩单若还需加盖教务处公章,学生持加盖院、系、部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到教务处1514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加盖教务处公章。
4、2015届及之后毕业生打印成绩单,须到档案馆(科技楼17层)复印成绩单,学生持成绩单复印件到1511办公室加盖教务处公章;2015届之前毕业生持身份证原件直接到1514办公室办理成绩单打印业务。
教务处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