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本学期期末考试于2024年1月7日-1月15日进行,相关考试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院系(部)通知学生查看考试安排,提醒学生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合理安排好复习时间,做好考试准备。
二、学生所在院系(部)须统计本部门学生重修信息,申请重修科目为本学期考试安排中对应专业的科目,填写《院系部上报重修学生登记表》并于2023年11月20日之前以院系(部)为单位将电子版交至考试管理科。
三、各院系(部)根据考试安排做好监考工作。监考人员应认真学习《长治医学院监考人员职责》,考场安排的第一位监考人员请于开考前30分钟到科技楼1514室领取试题,核对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考试对象与所监考班级信息是否相符,并立即前往考场,考场其他监考人员须于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考试开始前,监考人员要在考场宣读考试纪律,并在黑板上写明“端正考风,严肃考纪”字样,考试结束后到教务部统一装订。
四、送卷时间及装订要求
(一)各教研室请于2023年12月28日将电子版(A/B两套)试题送至科技楼1517室,教师送题时须携带《长治医学院考试命题承诺书》,试题按照教务部制定的统一试题模板排版,试卷印刷由教务部负责,装订由各相关教研室负责专人装订,教务部协助装订。
(二) 非考试相关人员不得参与试卷的送卷、装订工作。
五、考试结束后,各教研室及时做好考试分析和反馈工作,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对试卷进行归档,妥善保存。
六、各教研室于1月19日前将考试成绩在教务系统录入完毕。
教务部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