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系、部、教研室:
为了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2年6月教育部颁布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并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2012年12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与山西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从2013年起,在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对全部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真实性审核的基础上,开展对本科生的学位论文进行真实性审核工作。学院研究决定,将使用“PMLC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以及“超星大雅相似度分析系统”对生物医学工程、药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运动人体科学、康复治疗学、应用心理学、音乐学(音乐治疗方向)7个专业的2014届本科学生学位论文进行抽查检测(按各专业学生比例的30%左右进行抽检),望各有关单位做好学生学位论文的评审工作,并于答辩开始日前5天按确定的抽查名额提交论文电子文档给教务处,在提交后3个工作日内教务处将检测结果反馈给院系。
具体检测规定详见“关于印发《长治医学院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检测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长医教字【2013】22号文件。
教务处
201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