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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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部分科目考试安排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10-12

 

相关院(系、部):

本学期有部分考试科目结课日期早,需要提前考试,考试安排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所在院(系、部)通知本部门学生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入场。  

2.各单位于考前4天上交试卷电子版并装订试卷。  

3.各单位要认真查看监考安排,做好考试监考工作,监考人员应认真查看学生学生证。  

4.课程所在院系部党总支书记要对该门考试进行巡考检查。巡考记录于考试后2个工作日内交至教务处备案。  

5.需要重修考试的学生,查看考试安排表,如果重修的科目在本次考试中,再按照专业填写重修科目信息,《重修考试申请表》由院系部统一汇总后于1018日将电子版交考试管理科。考试管理科安排学生重修后,将重修结果报各院系。电子版重修申请见附件。  

7.教研室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完成成绩录入工作,并将纸质版成绩及考试分析、试题分析报送教务处考试管理科

8.考试结束后,相关教研室及时将考试分析反馈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