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务字〔2024〕124号
各院系(部)、教研室、教学组: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长治医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升年实施方案》(长医教字〔2024〕2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年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院系(部)、教研室(含劳动教育教研室、安全教育教研室、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国防教育教研室)、教学组。
二、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分院系(部)和教研室、教学组两个类别分别进行。
(一)教研室、教学组
1. 教研室、教学组自查自评(11月10日前完成)
各教研室、教学组对照《长治医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考核指标体系》(附件1)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2),并将评分表和自查报告提交至所在院系(部)。
2. 院系(部)内部评审(11月30日前完成)
各院系(部)结合自查自评结果,对照《长治医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考核指标体系》开展内部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参加校级评选。参加校级评选的基层教学组织需提交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参评申报书(附件3)和相关支撑材料(附件4)。
推荐名额:教研室、教学组数量≤6个的院系(部)推荐1个,数量>6个的院系(部)推荐2个参加校级评选。
推荐条件:基层教学组织应设立并运行3年以上;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成员不少于5人;近1年无任何教学事故。
3. 校级评选(12月15日前完成)
教务部根据推荐条件对候选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资格进行审查与核实,组织专家对候选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复审,并择优推荐进入现场评审环节,届时候选组织需准备7分钟PPT进行汇报,内容应包括教学运行管理、教师发展、教学建设与改革、学生培养和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
(二)院系(部)
1. 院系(部)自查自评(11月30日前完成)
各院系(部)对照《长治医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考核指标体系》(附件1)开展自查自评,并填写《长治医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参评申报书》(附件3)。
2.校级评选(12月15日前完成)
各院系(部)需提交基层教学组织考核评分表(附件1)、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参评申报书(附件3)和相关支撑材料(附件4),教务部组织专家对候选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复审,并择优推荐进入现场评审环节,届时候选组织需准备10分钟PPT进行汇报,内容应包括教学运行管理、教师发展、教学建设与改革、学生培养和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内容。
评选条件:基层教学组织应设立并运行3年以上;近1年无任何教学事故。
三、评选结果
本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共评选院系(部)层面5个,教研室、教学组层面10个。为更好地以点带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培育更多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对评选为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教研室或教学组将择期在全校范围内做集体备课展示、示范教学等活动。
四、材料报送
请各院系(部)于2024年12月1日18:00前,将《长治医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自评表》《长治医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参评申报书》(一式五份)及支撑材料(一式三份)、《2024年度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参评推荐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部151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jwk@czmc.edu.cn。
附件:1.长治医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考核指标体系
2.长治医学院教研室、教学组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报告模板
3.长治医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参评申报书
4.长治医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支撑材料
5.2024年度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参评推荐汇总表
教务部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