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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届本科毕业生进行学位论文检测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5-13

关于对2016届本科毕业生进行学位论文检测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部:

为了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26月教育部颁布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并于201311日起实施。20162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印发了《山西省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检办法》,要求对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士学位论文、双学士学位论文、第二学士学位论文和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论文进行论文质量抽检。根据《长治医学院本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暂行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将使用 “维普论文检测系统”(http://vpcs.cqvip.com)对生物医学工程、药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运动人体科学、康复治疗学、应用心理学、音乐学7个专业的2016届本科学生学位论文全部进行检测,望各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学生学位论文的审核工作,并于答辩开始日前10天将学生的学位论文电子文档提交教务处,在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教务处将检测结果反馈给相关系部。

1、检测要求:

检测论文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电子版,每篇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生姓名_学号_论文名称.doc”,例如“张三_20084900_信息系统.doc”。

2、各相关院、系、部同时报送《长治医学院2016届本科生学士学位论文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学生学位论文同时提供PDF格式电子版一份,作为建立长治医学院学位论文数据库之用。

 

教务处

2016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