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根据《长治医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1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业余本科毕业生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守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品行端正。
2. 2021年1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者。
3. 参加自考英语(二)成绩合格者。
4. 参加山西省成人本科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者或2020年11月21-22日成人教育协会举办的“2020年山西省成人本科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者。
(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守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品行端正。
2. 2020年度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者。
3. 参加山西省成人本科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者;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者; 参加自考英语(二)成绩合格者。
二、申报材料:
1.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正、反面复印于同一页A4纸上);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单 ; 自考英语(二)成绩单;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
(成人教育协会举办的2020年山西省成人本科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单由继续教育学院提供。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原件,留下复印件)。
2. 与毕业证照片同底2寸照片1张,1寸照片2张;(照片背后准确清晰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
3.自考学生除提供以上资料外,另需提供该照片电子版(发送至老师邮箱)。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 申报时间:4月1日—4月8日。
2. 申报地点:继续教育学院。
3. 认真填写《长治医学院2021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人信息登记表》。
4. 学院教务处对学生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长治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报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并颁发学位证书。
5. 领取证书时间:继续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长治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