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届本科毕业生优秀学士学位论文
(毕业设计)及指导教师的通知
各相关系(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水平,学校将开展2017届本科毕业生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评选工作。各相关系(部)要坚持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此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的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按照《长治医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及指导教师评选办法》执行。
1.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材料详实可靠,有独特见解和创意;
3.格式规范,结构严谨,逻辑性强;
4.论文层次分明,表述清楚,文字简练流畅,专业术语准确;
5. 中(外)文摘要简洁、准确、规范;
6. 综合评定成绩在90分以上或成绩在本专业中名列前茅;
7.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思路清晰、正确、完备,成果有较好的实用(参考)价值,或有一定(潜在)的社会效益。
(二)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的评选条件
所指导的学生所做的学位论文(毕业设计)获评为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
二、评选范围
主要为各相关专业(生物医学工程、药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运动人体科学、康复治疗学、应用心理学、音乐学、医学实验技术)2017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学位论文(毕业设计)和学位论文(毕业设计)的指导教师。
三、 评选程序
(一)系(部)推荐:
各系部于本单位学位论文(毕业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组织相关教师评定本系部的优秀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数量控制在本系部学士学位论文总数的15%以内。系部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毕业设计)确定后,请于6月16日下午6:30前向教务处报送所推荐的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的相关纸质和电子版材料。
上报材料包括:长治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考核表、长治医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推荐表、长治医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汇总表、长治医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推荐表。
材料报送地址:科技楼1512办公室,联系电话:3151185。
(二)教务处审核
各系部报送推荐材料后,教务处根据各系部推荐的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次序,结合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结果对各系部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毕业设计)予以审核,并确定入选长治医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的名单,入选数量一般不超过本学年学士学位论文数量的5%,其余的10%将被最终确定为各系部优秀学位论文(毕业设计)。同时,获选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毕业设计)的指导教师即获评为校级优秀指导教师,其余的10%被最终确定为各系部优秀学位论文(毕业设计)的指导教师即获评为系部优秀指导教师。
(三)结果公示
教务处将公布长治医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结果,并在教务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有争议意见的优秀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提交专家组进行复议。
(四)结果批准
公示期结束后,教务处报分管校领导批准长治医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名单。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