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对我院在研质量水平提升工程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3-28

关于对我院在研质量水平提升工程项目进行

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6[008]号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各类项目的过程管理,规范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形成项目申报、过程管理、项目质量控制的完善监督机制,拟定于2016年4月和10月对2013年—2015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所有2013年—2015年立项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检查形式

教务处组织成立专家组,对所有在研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采取答辩会的形式,要求所有在研项目对本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阶段研究重点等内容进行汇报。专家组根据汇报情况对各项目进行综合评定,成绩分为优秀、通过、暂缓通过和未通过,其中优秀比例控制在20%以内。

教改项目由项目主持人汇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学生)汇报。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系部要完善培育机制,加强过程管理,认真组织中期检查工作,为教师、学生深入开展项目研究给予指导和建议;重点挖掘项目潜力,确保项目完成进度和质量。

3、各项目组汇报时将汇报材料制作成PPT,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汇报。

4、对于已经达到结题时间的项目,一律递交结题报告;对于逾期未能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主持人)需递交项目延期申请,延长时间不超过1年;对逾期未交延期报告的项目,要终止其运行。

对中期检查成绩为暂缓通过的项目应限期整改(不超过2个月),整改后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项目继续运行,复审仍未通过的项目要终止。中期检查未通过的项目要终止其运行。

四、时间安排

2016年4月中旬,10月中旬为质量工程项目集中结题和中期进展检查工作时间,各院系应当在4月和10初开始筹备,并于4月9日和10月9日前将各类项目进展、结题情况和及拟申请延期项目的情况汇总上报教务处质量监控科。对于申请结题(延期)的项目需上报相应的结题(延期)报告。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至邮箱:miano@126.com,联系人:苗知春电话:13363550050

长治医学院教务处

2016年3月28日

附件1:长治医学院2016年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

附件2:长治医学院2016年质量工程项目申请延期情况汇总表

附件3:长治医学院2016年质量工程项目申请结题项目汇总表

附件4:2013—2015年度各类教学改革项目一览表

附件5:2013—2015年度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