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管理的通 知
各院、系、部:
为方便学生寒假离校购买车(机)票,学校本学年第一学期将提前安排1月份的期末考试,本学期需要考试的科目参考“考试科目总表”,涉及到的课程承担单位务必认真核对授课专业的考试科目是否有误,如有误,请报至教务处,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通知只针对课程性质为“考试”的科目,“考查”课各系部自行组织安排。
二、1月7日前结课的科目各院系于1月7日前自行组织安排考试,确定好考试时间、地点(提前与教务处核实教室使用情况)、监考人员后于10月18日前将编排好的考试安排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教务处1514室备案。
三、南校区(长治县)的考试由各课程承担单位自行组织安排,时间不要于学校1月14日开始的考试周冲突。
四、1月14日结课的科目仍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
五、教务处将各院系安排的考试安排汇总后,公布在教务处官网。
六、各院、系、部通知本院系学生尤其是涉及到补修、重修等情况的学生今后时常关注教务处官网公告,以免错过考试时间,教务处对院系部提前安排的考试不在另行通知此类情况学生。
教务处
201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