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医教字[2014]9号
关于王凤娟、阳志辉两名学生复学的通知
各有关系、部、处:
2010级本科医学影像学专业1002班学生王凤娟(学号:10050202)、2011级本科临床医学专业1107班学生阳志辉(学号:11010713)因身体原因休学一年,现已康复申请复学。
根据《长治医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长医教字[2005]第33号)第九章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学生处同意、教务处审核,院领导批准,同意王凤娟复学于2011级医学影像学专业1101班,阳志辉复学于2012级本科临床医学专业1207班。请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