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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春季)教材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12-09

关于征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春季)教材的通知

教务字〔2016062

 

各院、系、部、教研室:

为了保证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教学任务能顺利完成,确保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春季)教材征订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要求:

1、课程教材如有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或部委规划教材,必须优先选用;若课程教材无国家级或部委规划教材,应优先选用国家级出版社或行业重点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2、我院教师自编实验(习)、辅导用书,须由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并依规定经教务处批准方可使用。

3、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凡我校教师参编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的全国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十三五”规划教材的(含临床医学专业、护理学专业、药学专业),可根据教学实际优先选用;凡我校教师未参编的全国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十三五”规划教材,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将提供1年免费试用,原则上应予以选用。(全国普通高等医学院校 “十三五”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规划教材目录见附件)

二、教材征订单填写与报送要求

1、教材的选用应严格紧密结合《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认真、完整填写教材使用对象(专业、年级)、课程名称、教材名称、ISBN号、版别、版况、作者、定价、出版年月等。

2、由各教研室集体讨论确定,认真在教材征订单上填写清楚,上报各院(系、部),由各院(系、部)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教务处,经审核确认后,由教务处教材科负责统一订购。

3、报送时间要求: 1220日下午600之前;

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1512室(0355-3151185),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zmcjiaowuchu@163.com

教材征订单电子版的空表可在学校教务处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下自行下载。

4、教材一经选用,不得擅自更改,更不允许因任课教师变动而选用其它种类的教材。

5、请院、系、部、教研室、任课教师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教材征订工作,避免出现误报、漏报等情况,如因上述原因影响教材如期使用甚至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者,将依据《长治医学院教学和教学管理差错与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长医教字2003〕第43号文件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 全国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 “十三五”规划教材目录

 

 

 

 

教务处

            2016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