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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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4-06-12

各相关系部: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晋教高〔201420号)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标

评选出我校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等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教学名师。

二、申报条件

1.教学名师人选,应长期(15年以上)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在培养优秀大学生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而且教育理念先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学生和同行广泛认可,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上知名度高。

2. 教学名师人选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3.现任校级领导不参加评选。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省级以上精品课、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负责人,以及省级以上其它教学改革重点项目负责人。

三、工作要求

1.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候选人推荐表,提交有关网上和纸质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教学名师奖”。

2.候选人须准备45分钟的教学内容,教学内容能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3、各系部于62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逾期不再受理:

1)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纸质一式2份。(填写推荐表的注意事项见附件1和附件3)。

2)候选人佐证材料复印件(并附目录)纸质一式1份。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至:czyxyjwc@163.com

希望各系部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加强教学工作,实施强校工程的重要内容予以高度重视,合理规划,精心组织,力争取得显著的建设成果,推动我校高等教师队伍的全面提升。

请申报者登录长治医学院校园网,查看相关申报文件,下载有关表格(均按省级项目申报书填写)。

联系人及电话:段     13513558268 

              赵丽萍   3051185

  

 

 

 

教务处

2013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