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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1-18

关于做好我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

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精神,根据晋教学函[2019]2号《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做好我校高等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领会学习文件精神,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该项工作以各院系为单位,参考“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结构说明”(附件1),认真填写“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 (附件2)。学生只需在补录表中找到自己的信息填报即可, 表格中其他内容不要随意修改。

二、核准和补录对象包括:所有在校本科生,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三、在采集和补录学生监护人数据信息过程中,要做好数据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向外单位或与此事不相干的人员泄露任何学生个人隐私信息。

四、信息报送时间 及要求:各系部于2019215日前报送电子版附件2至邮箱:czyxyjwc@163.com,命名格式统一为“***学院//部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不接受单个班级发送。同时需提交学生本人签字、院系部盖章的纸质版补录表。纸质版最迟于2019228日前提交。

附件1: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结构说明

附件2: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

                  长治医学院教务处

                                                                                                    201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