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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4级临床专业实习前考试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28

关于14级临床专业实习前考试安排的通知

相关院、系、部:

请相关教学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 在校本部住宿的14级临床专业学生查看《实习前考试安排》

二、 相关院系查看《实习前考试安排》,并做好监考工作,安排的第一个监考老师提前30分钟到教务处1514室领取该考场全部试卷,并在考场宣读考场纪律。考试结束后,考场监考人员在1514装订试卷。

三、 涉及到学生管理的院、系负责通知本院系学生参加考试。

四、 南校区返校的临床专业学生由一系综合办二系综合办在南校区自行组织安排本系部学生考试,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老师,考试期间须有一系、二系综合办老师参加南校区监考,考试时间和校本部时间保持一致。

五、 科目考试结束后3日内将成绩报至教务处。

六、 试题电子版最迟于6月1日前送至教务处1514室。

教务处

2018-5-28

  • 附件【实习前考试.xls】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