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秋季)教材的通知
各院、系、部、教研室:
为了保证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教学任务能顺利完成,确保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秋季)教材征订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程教材如有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或部委规划教材,必须优先选用;若课程教材无国家级或部委规划教材,应优先选用国家级出版社或行业重点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二、根据《长治医学院教材暂行管理规定》(长医教字﹝2016﹞第12号)文件规定:2013年由我院教师主编、参编的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军医出版社相关教材因使用学生已满两届,此次不列入选用范围。
三、我院教师自编实验(习)、辅导用书,须由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并依规定经教务处批准方可使用。
四、教材的选用应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需求,由各教研室集体讨论确定,认真在教材征订单上填写清楚,上报各院(系、部),由各院(系、部)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五、各院(系、部)将教材征订单汇总后,报送至教务处,经审核确认后,由教务处教材科负责统一订购。
六、时间要求:请各院(系、部)教学秘书于6月24日下午6:00之前将教材征订单(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1512室(0355-3151185),教材征订单(电子版)报送至邮箱:czmcjiaowuchu@163.com。教材征订单电子版的空表可在学校教务处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下自行下载。
七、填写要求:请务必注明教材使用对象(专业、年级)、课程名称、教材名称、ISBN号、版别、版况、作者、定价、出版年月等。
八、教材一经选用,不得擅自更改,更不允许因任课教师变动而选用其它种类的教材。
教务处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