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系(部)、处:
根据长医教字[2013]25号文件关于“本科学生转专业暂行管理规定”的精神,我院2014-2015学年本科在校学生转专业工作于11月25日开始进行。本次转专业工作受理对象为2012级五年制、2013级四年制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请有转专业意向并符合《本科学生转专业暂行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一条要求的学生于2014年12月2日前将转专业申请表上交至学生处,学生处根据规定进行初审,初审后于12月5日将汇总结果上报至教务处1512办公室。各相关附件请到学院教务处网站自行下载。
附件1 《本科学生转专业暂行管理规定》
附件2 《长治医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长治医学院教务处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