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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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2014-2015学年本科在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4-11-25

各相关系(部)、处:

根据长医教字[2013]25号文件关于“本科学生转专业暂行管理规定”的精神,我院2014-2015学年本科在校学生转专业工作于1125日开始进行。本次转专业工作受理对象为2012级五年制、2013级四年制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请有转专业意向并符合《本科学生转专业暂行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一条要求的学生于2014122日前将转专业申请表上交至学生处,学生处根据规定进行初审,初审后于125日将汇总结果上报至教务处1512办公室。各相关附件请到学院教务处网站自行下载。

 

附件1  《本科学生转专业暂行管理规定》

附件2  《长治医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长治医学院教务处

20141125

  • 附件【附件2.doc】已下载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