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
2021关于2021年校级“互联网+”评审结果的公示 各二级单位: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 第七届山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晋教高函〔2021〕22 号)文件要求,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学校组织了2021年度校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选工作,根据路演评审及网评,评选出一等奖十项,二等奖二十项,三等奖三十项。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6月25日,...
06/19
2021一、临床医学专业第一临床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人数:12人;第二临床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人数:16人。(一)总体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转入专业的综合考核,在临床专业转入名额范围内录取。(二)报考条件符合《长治医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中转专业条件的学生。(三)考核录取1.提交报名材料(入学以来的课程成绩证明、不少于1000字的转专业陈述书);2.进行3分钟的自我介绍及转...
06/18
2021关于我校2021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评审结果的公示 各教学院(系、部):根据《长治医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及指导教师评选办法》要求,为了提升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本着“公平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的原则,经各教学院(系、部)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小组评审并推荐、教务处复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
06/15
2021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度本科在校学生 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各相关院(系、部):根据《长治医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长医教字﹝2016﹞12号)修订版(详见附件1)文件精神(以下简称《规定》),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本科在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对象:本次转专业工作受理对象为2019级五年制、2020级四年制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二、申请及审批流程:1.院(系、部)制定转专业工作计划各院系填写由...
06/15
2021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参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一、各院系安排好本院的监考老师完成好监考工作。安排的第一个监考老师于开考前30分钟到1514室领取试题到考场(如一个考场有两门考试,该考场监考老师都须领取试题),其他监考人员于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考试开始前,监考教师要在考场宣读考试纪律,并在黑板上写明“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考试结束后到教务处统一装订,五龙校区考试结束后在五龙校区装订。二、相关监考人员应...
06/11
2021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公示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1〕22 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了2021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评选出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二项,一等奖三项,二等奖四项。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6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教务处反映(科技楼1511室),电话:3151198。 附件:长治医学院2021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
05/15
2021关于推荐基础化学、妇产科护理学课程参加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的公示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1〕17号)的文件要求,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进行了审核,拟推荐以下两门课程参加认定: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所属院系部备注基础化学贺艳斌药学系2020年省...
04/28
2021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的通知各院系部: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1〕22号)要求,现开始申报2021年度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具体申报要求如下:一、申报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省级教学成果奖原则上从校级教学成果奖中推荐。(二)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以省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为主。特别突出的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
04/26
2021关于对药学专业和护理专业共计五名学生作出退学处理的事前公告根据《长治医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长医教字〔2018〕20号第十章第五十五条规定,将对以下学生作出退学处理:护理学专业 护1001班马丽(学号10030101)护1002班肖敏雪(学号10030217)药学专业 药1101班郭昊(学号11090126)药1301班陈哲(学号13090121)药1401班孙健(学号14090113) 如有异议,请学生在11日内及时联系教务处0355-3151185,否则按学校规定...
04/22
2021相关院系部:本学期有部分考试科目结课,需要提前考试,考试安排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学生所在院系部通知本系部学生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入场。各院系部于考前3天上交试卷电子版并装订试卷。各院系部认真查看监考安排,做好考试监考工作。学生所在院系部党总支书记要对本院系学生考试进行巡考检查。需要重修考试的学生,查看考试安排表,按照专业随下一年级重修考试。并上报院系重修科目信息,重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