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第二临床学院:
根据长治医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和2021届毕业生毕业考试、毕业论文答辩的通知》精神,为能客观、全面、公平地评价和检验学生的临床思维能力和临床操作技能水平,现决定对2016级临床医学专业学生进行临床技能多站化考试,即客观结构化临床技能考试(OSCE)。为认真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试范围
1.职业行为、职业道德、人文关怀;
2.基本技能操作;
3.诊断性检查的应用及其结果分析;
4.临床思维能力。
二、考试原则
实践性原则、客观性原则、保护性原则、实用性原则、可行性原则。
三、站点设置
考站序号 | 内 容 | 时 间 | 分 值 | 说 明 |
1 | 心肺复苏 | 7 | 100 | 模拟人 |
2 | 清洁伤口换药 或皮肤切口缝合 | 7 | 100 | 模拟人 (猪皮) |
3 | 盆腔检查 | 7 | 100 | 模拟人 |
4 | 体格生长指标测量 | 7 | 100 | 模拟人 |
5 | 胸穿或腰穿 | 7 | 100 | 模拟人 |
6 | 心电图操作与判读 | 7 | 100 | 模拟人 |
7 | 影像阅读 | 7 | 100 | 电脑 |
8 | 病例分析 | 14 | 100 | 纸质 |
总计 |
| 63分钟 | 800 |
|
备注:在每个考站考核内容、考核时间安排上各临床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
四、考试时间
2021年5月23日–5月30日。
五、考核地点
临床技能中心。
六、合格标准
考核得分为100分/站,总分为考核站数得分之和,最终成绩=总分/8×30%,≥ 18分为合格。
七、考核教师
考核标准由第一临床学院组织教师统一制定。总主考由各临床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领导担任,每个考站应设主考1名(由副高职以上教师担任),考官2名。考核教师由第一、第二临床学院选派。
八、组织管理
教务处负责考核的整体协调工作,第一、第二临床学院承担考核的具体组织工作。在考核期间,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有序组织学生参加考核;第一、第二临床学院应提前通知学生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九、考试过程中学生注意事项
1.着装整洁,言语文明,行为礼貌。
2.自带工作衣帽、口罩、听诊器,佩戴胸卡。
3.请携带学生证、准考证备查。
4.请自觉关闭通讯工具。
5.请在各站的试卷上正确、清楚填写学号、姓名。
6.勿将书本、纸条带进考试站内。
7.不得在试卷上划线、写字、作记号等。
8.当站考试完成后,请勿在考站内逗留。
9.不得在考核结束前出站,不得在考试站门口喧哗、吵闹。
10.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违者按长医考试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11.如有疑问,请及时向监考教师报告。
教务处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