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毕业实习教学管理,强化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努力提高临床实践教学水平,根据《长治医学院临床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学校决定于3月上旬开始进行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毕业实习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毕业实习教学检查由教务部牵头,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基础医学部、护理学院、医学影像学系、麻醉学系、医学检验系、口腔医学系、生物医学工程系、药学院、精神卫生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系、人文艺术传媒系、健康管理系、康复医学系共同组织实施。各院系(部)根据需要抽调专家、教学管理人员、学生管理人员组成检查组,共同完成毕业实习教学检查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对于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医学实验技术等上学期已检查过的专业,各院系(部)根据需要决定本次是否进行实地检查。不去现场检查的,要采用网络检查、电话联系等方式了解实习单位和实习生的真实情况。
2.对于生物医学工程、药学、应用心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音乐学、传播学等实习半年的专业,毕业实习教学检查形式由各院系(部)自行决定。原则上应当对新拓展的教学基地、三年内未进行现场检查以及有较大变化的基地进行实地检查。各院系(部)要组织相关人员针对教学基地的带教能力和水平进行考核,对学生的毕业设计(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给予必要指导。
3.派往各基地进行毕业实习教学检查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应当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教学管理人员及带教老师座谈会、抽查学生临床技能操作、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汇报等形式对实习学生在岗情况、专业技能掌握情况、医院教学管理等情况信息进行全面收集,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掌握基地的教学水平;将学生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教学基地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反馈给教学基地的相关负责人,及时调整教学相应环节,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同时,检查组应当广泛搜集实习医院、实习基地对我校学生学习情况的反馈,有针对性的搜集相关单位对前期在校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环节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搜集对我校实习生培养质量的意见建议和对学校的有关意见,为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体系设置、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校院合作水平获取宝贵的一线资料。
4.教务部将根据情况抽取部分实习医院(基地)进行检查。
5.对于自主实习的同学各院系(部)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实习医院(基地)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
6.各院系(部)要根据通知精神和有关要求于3月10日开始组织检查,3月30日前完成毕业实习教学检查任务。
7.检查结束后,参与本次检查的院系(部)将所属专业实习检查情况进行整理,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告由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部实验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sjjxk@czmc.edu.cn,教务部将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汇报,汇总各院系(部)意见和建议后上报学校领导。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