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答辩会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部:
为了推进我校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的实施,按照长治医学院《关于加强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2016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答辩工作。现将相关通知和申报要求通知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答辩时间:5月10日下午3:00
答辩地点:第三阶梯教室
各答辩项目从立项依据、研究内容及方法、工作基础三方面就本项目的情况做汇报,原则上应由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因故不能参加的可以由项目组其他成员答辩。答辩者按照7分钟时间准备,其中PPT汇报5分钟,2分钟答辩交流。
教务处
2016年5月4日
附件1: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参加答辩项目名单
附件2:长治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答辩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