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考试阅卷及成绩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
由于我院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学生即离校,学生将于下学期开学后第四周进行重修考试,为将考试成绩及时反馈学生,方便学生在假期复习备考,经学校研究,现将考试阅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院系(部)务于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立即组织教研室教师阅卷,并于5个工作日之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将纸质版成绩(需教研室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报至教务处教务科(科技楼15楼1514房),;
2、教务处将会及时将学生成绩反馈给学生处。请学生处安排辅导员通过各种方式将考试成绩及时通知学生,便于学生在假期复习备考;
3、各院系(部)、教研室务必于下学期开学第二周周五前将学生查分申请复核的结果报送教务处,以便教务处安排学生的重修考试。
4、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成绩影响成绩登录、信息反馈者以及重修考试,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教务处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