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分类及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分类办法
根据实行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为导向,有利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绩效提高的教师评价体系的需要,结合我院实际,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分为四个类型。
(1)教学型:以教学为主,长期在教学第一线从事全校思想政治理论、公共外语、公共体育、大学语文、公共计算机课程、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等公共基础课教学的专职教师。教学型教师由学校教务处、人事处(职称办)共同确认。
(2)教学科研型:以教学为主,承担一定科研工作,主要承担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的教师。
(3)科研教学型:以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技术成果推广为主,承担一定教学工作的教师。
(4)专职班主任、辅导员型:专职从事班主任、辅导员教学工作的教师。
说明:对既承担全校性公共基础课又承担个别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教学单位的教师在晋升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时,本人所承担的课程中至少有1门必须为全校性公共基础课,方可按教学型申报。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1)各类型教师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学校规定的学时数。教学型教师年均授课学时不低于280学时,教学科研型教师年均授课学时不低于180学时,科研教学型教师年均授课学时不低于60学时,专职班主任、辅导员型年均授课学时不低于60学时,“双肩挑”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少于相应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2)教学计划内的理论与实验教学学时的计算严格按照教学日历进行。
(3)指导本科生学位论文按6学时/生计算,指导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按12学时/年/生计算。
(4)教师在校内(或两所直属附属医院院内)进行公开学术讲座的,按3学时/次计算。
(5)临床见习带教按2学时/次/组计算,临床实习带教按4学时/生计算,组织见(实)习生以病例为基础的讨论(小讲课)或专题小讲座按2学时/次。
(6)承担毕业生OSCE考核或毕业实习巡回检查按6学时/次计算。
(7)对于专职班主任、辅导员,思想政治专题教育按3学时/次,主题班会和重大节庆日教育活动按2学时/次。
教务处 人事处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