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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12-23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

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教研室:

为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进一步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杜绝各种考试不正之风,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组

  长:郑建中

副组长:宋晓亮  李玉冰

 员:王金胜  申虎威  张文平   荣书玲  闫曙光

        李宏倬  车德才       张翠英  王必胜   

王育红  宋金印           孙万里

贾晋太  周晋阳  郭步平   姚向阳  宋丽华

杨爱萍  赵文辉  郭崇政   吴飞飞  张丽芳

邢晓红  于林林  张金山  

二、总体要求

1.各院、系、部、处、教研室要组织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认真学习考试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深刻认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的重要性,加强诚信教育,严肃考试纪律,促进教风、学风、考风的根本好转。

2.为了加大监考力度,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本次期末考试由学校领导、教务处和学生处领导组成巡视组对各考场进行巡视,考试结束后负责组织监考人员到指定地点密封考卷。

3.考试安排表中安排的监考人员由各院、系、部、处、教研室抽调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学生辅导员担任,不得缺额。

4. 专科各专业、各年级学生的期末考试由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统一安排,并组织实施。

三、考试各环节工作安排及要求

1.命题:实行教研室主任负责制。坚持考教分离,自命题和部分考试科目兄弟院校调题相结合,同时还要积极借鉴兄弟院校命题规范和经验,考查课由各院、系、部组织实施。命题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不宜出现超纲内容;要围绕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注意启发学生思维,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防止偏题、怪题;要掌握好难易度;要合理分配大纲中需要掌握、熟悉、了解的内容的比例,以区别和反映学生的不同水平。题型要多样化,注意主观题与客观题(限单选题)的比例分配,题量与考试时间相适应;主观题(名词解释、问答题)允许学生选择性答题。凡考试课要求命同等分量的AB两份卷(题),要以教材为基准做出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考试前不允许指定范围和重点,但要积极进行辅导和答疑,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命题后严禁内容泄露。

2.试卷的印刷、装订与密封:实行教务处负责制。各相关教研室负责校对后于考试前三天将考题送至教务科。由教务处负责各科考试试卷的印制工作,试卷在印刷、装订与密封的过程中要严格保密,杜绝试卷的丢失和内容泄露。

3.考场安排及试卷:开考前半小时各考场安排的第一监考人到教务处领取考试试卷和座位图等考试相关材料,到考场后核对学生座次。考卷在考前5分钟当场拆封、分发,按时开考。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按时收回试卷并清点份数,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到教务处密封。

4.阅卷评分:实行教研室主任负责制。各教研室要按照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组织试评,掌握尺度以后,再分题到人流水作业。每评定一题,要在题号前及试卷登分位置记载该题分数,只记得分,不记扣分,并签注评卷人姓名。遇有疑难问题由评卷组集体讨论或教研室主任审定。评卷过程中要认真贯彻公正、准确原则,并做到宽严适度,始终如一,严禁给“人情分”、“照顾分”,发现雷同卷及异常情况要报教研室主任审定。禁止任何不正之风对阅卷工作的干扰。试卷要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评阅完毕。

5.登分:实行教研室主任负责制。评卷完毕后,教研室主任须在试卷封面上签字并责成专人拆封试卷,成绩核对无误后于规定时间内网上录入成绩,并以班级为单位打印成绩单一式两份(一份报教务处,一份教研室留存)。学生成绩经教务处审核后,在网上向学生公布。若分数或评卷有误,学生可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向学生处提出申请,并填写查分申请单,学生处各年级汇总后集中将申请单上交教务处,教务处负责联系相关院、系、部、教研室复核试卷,试卷复核教师及教研室主任须在成绩复核结果处签字并详细填写复核结果。各学科试卷由教研室妥善保存到该届学生毕业后一年方可处理。严禁任何人擅自改动学生成绩。

6.考生:考生要按规定入场或退场,对号入座,不准擅自更换座位,入座后要将有效证件(学生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需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考生守则),除允许带入的必要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书本、夹带、纸张和通讯工具(如手机或有存贮、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不准替考、代考,不准交头接耳,不准传话、偷看、抄袭,不准有意让他人抄袭、接传答案或交换答案,否则,将按照《长治医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舞弊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监考人员:监考人员要按时入场,不得随意替代,特殊情况必须向相关院、系、部、处、教研室负责人履行请假手续并由其负责人安排其他教师替代,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长治医学院监考人员职责》,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在考场内不得吸烟、接听电话、阅读报刊、说笑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宜。不准抄题、做题、传夹带、将考卷传出考场。要加强场内巡视,不能对作弊视而不见,对有作弊倾向的学生要予以警告,构成作弊者要立即终止其考试,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考试结束后要将作弊证据如夹带等交教务处留存。

8.巡视人员:巡考人员要按时到教务处集合,不得无故不到或找人代替。注意督查监考人员是否在岗、是否恪守职责、考生是否遵守考场纪律、考场环境卫生等情况。及时处理考场突发事件,不得中途退场,要认真填写《巡视记录单》,交教务处留存。

9.考试分析与总结:考试结束后,试卷由教研室保存并进行考试分析和总结,考试分析和总结一式三份,对主观题和客观题要进行分类评价,教研室留存一份,院、系、部留存一份,交教务处一份,于本学期放假前上交。相关教学院、系、部要将全部考试工作做出书面总结,以加强考试管理,提高考试质量。

四、后勤保障

1.考试期间,教务处、后勤保障处要负责考场的开关门和卫生工作;要保证考试期间的水暖电的供应,尤其是教室及学生宿舍应适当延长供电时间;要增加饭菜品种,保证饭菜质量;要做好传染病、流行病的防治工作,确保学生的复习考试顺利进行。

2.学生处要在考前召开一次“端正考风、严肃考纪”守则动员大会,进行诚信教育,强化考试纪律。

3.图书馆在考试期间,应适当延长开馆时间。

4.保卫处要加强门卫值班管理,禁止外单位车辆进入,做好安全、稳定、保卫工作。

搞好期末考试工作需要全校各部门的通力合作,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通知精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高质量地完成期末考试任务,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长治医学院

Ο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