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15-2016学年本科在校学生
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本科学生转专业暂行管理规定》(长医教字﹝2013﹞25号)文件精神,我院2015-2016学年本科在校学生转专业工作于12月16日开始进行。本次转专业工作受理对象为2013级五年制、2014级四年制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请有转专业意向并符合《本科学生转专业暂行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一条要求的学生于2015年12月22日前将转专业申请表上交至学生处,学生处根据规定进行初审,初审后于12月24日将汇总结果上报至教务处1512办公室。各相关附件请到学院教务处网站自行下载。
附件: 1、《本科学生转专业暂行管理规定》
2、《长治医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教务处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