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20
各院、系、部:
教育部于2016年12月16日颁布了最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现将该《规定》转发给你们,请各院、系、部组织相关教师学生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教务处
2017年3月20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