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6年度本科在校学生
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
根据《本科学生转专业暂行管理规定》(长医教字﹝2016﹞12号)(详见附件1)文件精神(以下简称《规定》),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本科在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本次转专业工作受理对象为2014级五年制、2015级四年制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二、申请及审批流程:
1、学生申请
学生登录学校教务处主页(http://jwc.czmc.com/)自行下载、填写《长治医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详见附件2),经家长同意后,将申请表上报至转出院(系),学生上报申请表到转出院(系)的截止时间为5月13日,逾期未办理,将不再接受申请。
2、转出院(系)审批流程
各转出院(系)根据《规定》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向学生公布审查结果。各转出院(系)务必于5月20日下午6:30前向教务处(科技楼1512办公室)提交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3)电子版与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zmcjiaowuchu@163.com)、学生填写的转专业申请表。
3、学校审批流程
6月上旬,教务处根据教学条件与相关标准完成所有拟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审核,并报呈院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教务处对审议结果于学校教务处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学校将行文正式公布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并集中调整相关学生至新专业新班级。
4、确认获批与报到
6月下旬,教务处向转出院(系)发放获批学生的学籍异动通知单。学生到转出院(系)领取,并凭学籍异动通知单到转入院(系)报到,转入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协助学生办理学籍学年注册、成绩认定等有关事项。
5、上报学信网
9月中旬,学校将完成转专业结果上报学信网的工作。
附件1:《本科学生转专业暂行管理规定》
附件2:《长治医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3:《长治医学院各院(系)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