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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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学年期末考试安排表一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13

相关院系部:

本学期有部分考试科目在考试周前结课,需要安排考试,具体安排见附件,要求如下:

一、学生所在院系部通知本系部学生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入场。  

二、各院系部于考前3天上交试卷电子版并装订试卷。  

三、各院系部认真查看监考安排,做好考试监考工作,监考人员应认真查看学生证。  

四、学生所在院系部党总支书记要对本院系学生考试进行巡考检查。  

五、需要重修考试的学生,查看考试安排表,按照专业填写重修科目信息,《重修考试申请表》由院系部统一汇总后于1018日将电子版交考试管理科。考试管理科安排学生重修后,将重修结果报各院系。电子版重修申请见附件。  

六、转专业学生、留级生对于初修考试科目,在重修申请表备注栏填写“补修”。  

七、教研室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完成成绩录入工作,并将纸质版成绩及考试分析、试题分析报送教务处考试管理科

八、考试结束后,相关教研室及时将考试分析反馈给学生。


  • 附件【重修考试申请.xls】已下载
  • 附件【提前考试.xls】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