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院系部:
本学期有部分考试科目在考试周前结课,需要安排考试,具体安排见附件,要求如下:
一、学生所在院系部通知本系部学生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入场。
二、各院系部于考前3天上交试卷电子版并装订试卷。
三、各院系部认真查看监考安排,做好考试监考工作,监考人员应认真查看学生证。
四、学生所在院系部党总支书记要对本院系学生考试进行巡考检查。
五、需要重修考试的学生,查看考试安排表,按照专业填写重修科目信息,《重修考试申请表》由院系部统一汇总后于10月18日将电子版交考试管理科。考试管理科安排学生重修后,将重修结果报各院系。电子版重修申请见附件。
六、转专业学生、留级生对于初修考试科目,在重修申请表备注栏填写“补修”。
七、教研室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完成成绩录入工作,并将纸质版成绩及考试分析、试题分析报送教务处考试管理科
八、考试结束后,相关教研室及时将考试分析反馈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