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5
2019关于对2019届本科毕业生进行学士学位论文检测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部: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长治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长医教字〔2015〕28号)、《长治医学院本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管理规定》(长医教字〔2016〕第12号)、《长治医学院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长医教字〔2015〕27号)等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学术行为及学位...
04/24
2019关于申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十三五”规划临床医学专业第二轮器官-系统整合教材主编、副主编及编者的通知各相关院、系、部:根据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的医学整合课程教学改革发展需要,人民卫生出版社决定于2019年4月正式启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十三五”规划临床医学专业第二轮器官-系统整合教材修订工作。现将《关于申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十三五”规划临床医学专业第二轮器官-系统整合教材主编、副主编及编者的通知》通知...
04/24
2019关于开展2019年度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1331工程”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的意见》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高等学校省级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网络媒体平台建设和使用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贯彻落实学校第七届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校教学模式改革,依据《长治医学院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现启动我校2019年度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申报工作,具体要求...
04/22
2019关于进行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各院(系、部)、教研室:根据《长治医学院关于进一步健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若干意见(试行)》(长医教字﹝2012﹞26号)、《长治医学院教学质量评价规定》(长医教字﹝2016﹞12号)文件规定,围绕课堂教学是本科教学的主阵地,强化过程管理,抓好质量监控,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本次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由教务...
04/18
2019各院系部: 因部分专业须在暑假前实习,考试安排由各系部具体组织。2018级公共课须提前考试,各系部通知本院系学生准时参加。具体下要求:一、只涉及到本院系的考试,各院系通知本部门学生准时参加考试,本部门的党总支书记对考试进行巡考,考试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将巡考记录单上交1514室。二、订卷时间:2015级第二临床系实习前考试订卷时间为4月31日前,2015级第一临床系实习前考试订卷时间为5月10日前。其他科目最少为...
04/02
2019关于制定院系部学士学位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部:为了做好2019届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评定工作,请各院系部认真组织学习《长治医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工作实施细则》(长医教字﹝2018﹞45号),并按照工作程序开展学位评定工作。按照《长治医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工作实施细则》(长医教字﹝2018﹞45号)的规定,请各院系部结合实际情况,规定各专业授予学位的最低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不得低于1.5),并制定学士学位评定工作...
03/28
2019关于开展我校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内评审答辩工作的通 知 各相关院(系、部)、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9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晋教高〔2019〕1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本次推荐工作,也为各申报项目得到专家的指导,促进各项目相互借鉴交流学习,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于3月30日组织项目评审答辩。现将有关事宜通...
03/28
2019关于开展2020届普通高等学校预计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国家教育部要求,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注册需统一采集图像信息。2020届预计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由新华社山西分社承担,经与新华社山西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联系,我校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定于2019年4月18日-20日在音疗基地二层进行。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次我校图像信息采集拍...
03/25
2019关于赵静梵同学拟转入山东农业大学学习的公示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学﹝2015﹞3号)的规定。经长治医学院2019年3月21日校长办公会议(长医会字﹝2019﹞6号)研究决定,同意赵静梵转入山东农业大学相关专业学习。现将赵静梵同学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教务处反映。 拟转入学生信息赵静梵,女,山东籍考生,2018年参加高考,成绩为530分,考生...
03/15
2019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的通知按照我校关于《长治医学院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14级、2015级、2016级、2017级、2018级各专业第二学期至第七学期开设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2014级要求每个学生在毕业前修满6个学分;2015、2016、2017级要求毕业前修满8个学分(其中包含2学分艺术限定性课程,2学分创新创业类课程,2学分心理类课程);2018级要求毕业前修够12个学分(其中包含2学分艺术限定性课...